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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资产购置流程指引

发布时间  2022-03-04 09:34:57

学校各单位:

为方便学校各有关单位办理资产购置业务(指设备、软件、家具,不包含图书、电子资源、工程建设形成的资产,下同),现对资产购置全流程指引如下:

一、业务归口与经费来源:

(一)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下资产购置

1.购置审批。公共资产购置由资产设备管理部统筹管理,各单位采购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其中预算总额1万元的,二级学院及中职部党政联席会同意,报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核后统筹调拨或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的,还需由校领导审批,其中中职部分管中职部校领导审批,其他单位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使用双高、品牌及科研等项目经费购置的,经项目经费负责人同意后按上述权限审批。

2.经费名称及代码。10万元以下公共资产购置,在智慧校园3.0上申请采购时,中职部和学校其他二级单位分别使用不同的经费项目:

中职部申请采购时,项目经费名称选择:“中职部设备家具购置项目”,项目经费代码选择:“106811011”,实际支出时经费由财务专项解决。

其他各二级单位申请采购时,项目经费名称选择“国资处-公共设备家具购置专项”项目经费代码选择“106811002”。

使用项目经费购置的,项目经费名称及代码由经费负责人提供。

(二)预算总额10万元以上资产购置

10万元以上资产购置须提前在项目库中申报立项(立项管理办法见附件1),经归口管理部门(教学、实训、科研设备购置项目归口教务部,公共保障购置项目归口资产设备管理部,基建或修缮项目购置归口总务后勤部)组织听证、论证(无归口管理部门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论证,财务处组织听证),按“三重一大”决策后中职部项目由中职部组织实施,其他二级单位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或学校指定单位组织实施

二、采购申请流程

(一)预算总额<3万元资产采购流程:

1、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的资产(附件2)采购,需要在智慧校园提交采购申请,由物资招标采购中心负责采购。

1)申请路径:登陆学校智慧校园3.0管理平台→应用助手(界面右上角)→项目运行系统→采购申请(点击新增)。

2)业务审批流程:

使用公共经费时:申请项目执行负责人审批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批→物资招标采购中心审批→采购人确认。

使用项目经费时:申请项目执行负责人审批经费负责人审批(根据申请时填写的财务项目确定)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批→物资招标采购中心审批→采购人确认。

注:各审批人需要相关人员加签意见的,可选择“抄送”协同给指定人员。

2、不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的资产采购,按上述审批流程办理采购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二)3万元≤预算总额<10万元资产采购流程:

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采购支出必须提前申请,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因此增加“项目支出申请”流程

1.申请路径:登陆学校智慧校园3.0管理平台→应用助手(界面右上角)→项目运行系统→项目支出申请(点击新增或通过关联的立项申请记录中快捷方式创建→采购申请(点击新增或通过关联的项目支出申请记录中快捷方式创建项目支出申请审批流程结束后方可进行采购申请)。

2.项目支出申请审批流程:

使用公共经费时:申请项目执行负责人审批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批→财务部审批→业务分管校领导(中职部购置为中职部分管校领导审批。

使用项目经费时:申请项目执行负责人审批经费负责人审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审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批→业务分管校领导(中职部购置为中职部分管校领导审批。

3.采购申请审批流程同上;3万元以上资产购置由物资招标采购中心负责采购。

(三)预算总额≥10万元资产采购流程:

预算总额≥10万元资产及服务采购项目按照学校三重一大管理要求,须经过学校集体决策同意立项后,再执行项目支出申请及采购申请采购申请之前还需办理党廉报备表。项目支出申请及采购申请程序参照本指引第二条对应程序。

三、合同签订流程

金额3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必须签订合同,对有预付款项目或有售后服务要求的项目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为:

1.申请路径:登陆学校智慧校园3.0管理平台→应用助手(界面右上角)→项目运行系统→合同管理→支出类合同(点击新增或从关联的采购申请记录快捷方式创建)。

2.合同审批流程:

1)3万元以下合同:

使用公共经费时:申请人项目执行负责人审批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批;

使用项目经费时:申请人项目执行负责人审批经费负责人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

2)3-10万元合同:

使用公共经费时:申请审计部审核、法律顾问审核(重大合同)→项目执行负责人审批→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资产设备管理部审批→财务部审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使用项目经费时:申请人→审计部审核、法律顾问审核(重大合同)→项目执行负责人审批→经费负责人审批→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审批→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3)10万元以上合同:

申请人→审计部审核、法律顾问审核(重大合同)→项目执行负责人审批→经费负责人审批→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审批→物资招标采购中心审批(仅货物、服务类)→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批→业务分管校领导(中职部合同为中职部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审批(仅金额100万以上合同)。

四、验收流程

1.未签订合同的零散购置项目,由使用单位负责验收,必要文件材料(如签收单、保修卡、说明书)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存档;

2.签订合同的项目采购,验收参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备、软件、家具购置合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执行,其中:

  1)合同金额<10万元,由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为使用单位)组织验收,项目建设单位资产管理责任人、项目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及供应商等参与验收(其中合同金额≥5万元的还需邀请一名中级以上技术专家参与验收);

2)10万元合同金额<50万元,由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为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先完成内部验收,在验收报告清单上签名,再在智慧校园3.0平台上提交验收申请(上传供应商版验收申请及签名盖章的货物清单),申请审批通过后,组织项目建设单位资产管理责任人、项目负责人、资产管理员、资产设备管理部代表及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及供应商等参与验收;

(3)合同金额50万元,由资产设备管理部组织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内部验收后,在智慧校园3.0平台上提交验收申请,相关要求参见本条第(2)点;

  3.验收申请路径:登陆学校智慧校园3.0管理平台→应用助手(界面右上角)→项目运行系统→合同管理→验收管理→正常验收申请(点击新增)。

注:项目合同验收流程等资料见附件4.

五、新增资产入库流程

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的规定,采购单台套金额500元的设备、家具资产和金额≥1000元的软件需前往资产设备管理部办理资产登记或低值耐用品登记,登记时提供以下材料或物品:

1.发票原件(需提供发票扫描件或拍照件由资产部存档);

2.采购申请审批流程纸质版(如有请提供,如无不需提供);零星采购如无采购申请审批单,需提供财务报销单(经费负责人已签名);

3.合同及验收报告(如无可不提供。10万以下凡有合同的项目,要提交一份验收报告给资产部存档);

4.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及数码相机等移动设备还需要携带实物。

中职部新增资产登记(集团办学资产并帐前):

办理地点及联系人:琶洲校区:办公楼106室                

联系人:陈小蕾       联系电话:13570011229

注:集团办学资产并账后,中职部可在任一校区办理资产入库。

六、有关说明

  1、办公耗材、实验实训耗材采购预算总额<1000元的低值耐用品不属于资产采购,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管理,经费在二级单位日常办公或教学经费中开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需由物资招标采购中心集中采购。

2、各二级单位应按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附件5)等有关规定,加强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

3、如属于更新改造类资产采购,需要先做好旧资产的处置方案,妥善安排旧资产再利用或处理,方可采购新的资产。旧资产确认可以报废的,办理报废手续后,交资产设备管理部统一处置。

4、采购办公设备及家具应符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6)的有关规定,严格杜绝超标准、超范围配置。

5、本指引各项业务流程,也可在智慧校园-校园服务-项目管理下的各栏目中查询;主要业务审批权限可参阅“资产购置相关流程审批权限一览表”(附件7)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项目立项及实施管理办法

附件2: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附件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设备、软件、家具购置合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项目合同验收流程及附件

附件5: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

附件6: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7:资产购置相关流程审批权限一览表




资产设备管理部

2021年1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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