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示范性建设验收工作的要求,为规范完善我校实验实训建设管理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统一规范实验实训室名称和实验实训设备资产清查统计的专项工作,现就开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成员:各院系实验实训管理负责人:徐清华 周文玲 汪清明 李 荣 范智军 揭雪飞 谢国伟 孟治国 钱金保 李 芹 胡克 王景智
1.对全校的实验实训室名称进行统一规范命名,包括校内实训基地所属实训室、各教学教辅部门管辖的实验实训室、公共机房等。
2.对实验实训室管理使用的设备资产进行清点统计登记。
(一) 第一阶段(2010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专项工作组将报表集中汇总后,与相关院系、部门协商审定规范实验实训室名称。
(二) 第二阶段(2010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
专项工作组到各院系、部门核查各实验实训室名称、地点、位置及资产管理等情况,具体安排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