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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在采购管理系统上做好预算项目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10 10:22:49

学校各单位:

为落实好2015年设备购置预算计划,国资处于1月5日发出《关于正式启用采购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请各院系、各部门采购主管于1月20日前在采购管理系统上做好2015年设备购置预算项目的项目安排。

截止3月9日,还有18各单位未进行项目安排:院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审计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保卫处、科研处、南海校区办公室、团委、食品与生物工程系、轻化工程系、应用外语系、经济系、旅游系、传播工程系、汽车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

请以上尚未进行项目安排的单位,于3月12日前尽快完成,操作如下:

进入采购管理系统,选择“预算管理”,选择“部门预算管理”中的“分配结果及项目安排”栏,选择预算年份“2015”,对已批准的预算计划进行“项目安排”(鼠标双击选择安排采购季度),具体操作见系统主页公告栏操作指南。

只有进行采购项目安排并提交审核后,才能进行后续的设备购置申请,否则无法申请采购。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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